内蒙古自治区安全设施设计(内蒙古自治区安全设施设计复核)

  • 发布时间:2024-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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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2017修正)

1、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技术防范管理,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将第二条修改为:“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系统(以下简称技防系统)的设计、施工、监理、维护、使用、验收等活动,以及对上述活动的管理,适用本条例。

3、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附设药房(柜)的___由登记机关核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A.药品价格 B.药品种类 C.药品安全 D.药品数量 标准答案:B考生答案: 40 传染病在人群中发生、发展以及引起流行必须具备的条件是___。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止事故,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与健康,促进采矿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以下简称《矿山安全法》),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矿产资源开采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七条 根据《矿山安全法》第八条的规定,矿山建设单位在向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报送审批矿山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文件时,应当同时报送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没有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管理矿山企业的主管部门不得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章:矿山开采安全保障规定 第11条强调,采掘作业应编制详细作业规程,明确规定技术保障和组织措施,并在必要时进行实时修改和补充,以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2017修订)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2、在安全管理工作实践中,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向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报告后,生产经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由于各种原因,不予处理或者不及时处理,常常导致事故发生。

3、第十一条 高危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50人以上的或者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总监,作为本单位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分管负责人,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4、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2)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3)并根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4)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

5、第五条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指导、监督全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及其直接控股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的企业(总部)以外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颁发管理。

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保障社会主义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结合自治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凡在我区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烟火剂、民用信号弹的单位和个人,均适用本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989年12月5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号发布)删去第12条、第27条,以下各条顺延。《内蒙古自治区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1996年4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68号发布)删去第13条、第22条,以下各条顺延。

为了适应变化了的新形势,维护政府规章的严肃性,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作如下修改:删去第12条、第27条,以下各条顺延。《内蒙古自治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改,重新公布。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减少环境污染,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法律分析】2022北京春节烟花爆竹燃放规定12月14日,北京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发布通知称,从2022年1月1日起,北京市全市禁放烟花爆竹。所以春节期间,北京市不可以燃放烟花爆竹,也不会设立零售网点。

目前,河南、陕西、山西、黑龙江、辽宁、内蒙古等超过700个城市已经颁布了禁放烟花爆竹的条例。例如: 崇州市:自2023年1月1日起,全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止销售、运输、燃放。 如皋市:自2023年1月1日起,红旗河、海运河、大明河地区禁止燃放。

内蒙古自治区电信设施建设和保护条例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信设施的建设和保护,保障电信设施和信息安全,促进电信业健康发展,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自治区行政区域内电信设施的规划、建设和保护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四条 专用电信网的建设和运行应当统筹规划;执行国家通信政策和技术标准;促进专用电信网与公用电信网的联合与协作;发挥专用电信网的作用。专用电信网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第五条 新建、改建、扩建专用电信网,必须纳入电信建设总体规划,合理配置资源,避免重复建设。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促进邮电通信事业发展,保障邮电通信设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自治区内邮电通信管理。

第一条 为规范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第三条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

可以办理的,ICP许可证是在省通信管理局办理,时间是30-40个工作日。

内蒙古自治区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1、第一条 为规范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管理,维护国家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第三条 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的审查、管理,由建设项目所在地的国家安全机关负责。

2、第一条 为了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国家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内从事土木建筑、管线敷设和设备安装、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拆除等生产活动的施工安全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3、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石油和化工建设工程(以下简称石化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保障工程质量、公共安全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4、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办法,以下工程和区域必须进行严格的地震安全性评估: 对于那些设防要求超过国家地震烈度区划图标准的重大工程和特殊项目,如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项目,必须进行详尽的地震安全性评价。

5、第七条 按照本办法规定需要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工程建设项目,没有地震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时,不得办理批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