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
1、矿山地质灾害隐患区的调查、防治,煤矸石、尾矿及矿山废水的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煤矿、铁矿等矿产资源开发区,应当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综合整治工作。
2、五)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十一条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应当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等相协调。第三章 治理恢复第十二条 采矿权申请人申请办理采矿许可证时,应当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报有批准权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3、在矿山环境破坏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地区,划定重点治理区,有计划地开展矿山环境治理。重点开展煤炭矿山采空区地面塌陷、金属矿山水土环境污染和矿山固体废弃物占用破坏土地等环境问题治理,改善矿区及周边地区生态环境,加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技术的研究与推广应用。
4、将矿山环境保护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全过程,必须坚持“采前预防,采中治理,采后恢复”的原则,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把开发活动对环境的影响和破坏减少到最低限度。新建矿山必须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条件。
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
1、【机构设置】2001年10月,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撤销平顶山市地质矿产局和土地管理局,成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的组成部门。主管全市土地、矿产、测绘管理工作。2010年,根据《中共平顶山市委平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顶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平文〔2010〕15号),设立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
2、李新广简介:男,汉族,宝丰县人,1985年7月参加工作,199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
3、在平顶山市国土资源局工作;2010年10月至今,任平顶山市卫东区地质矿产局局长。【机构设置】卫东区地质矿产局成立于1993年12月,由原郊区矿产资源管理局区划而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赋予的职责,负责辖区矿产资源监督管理、规划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环境治理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矿产资源管理的概念和主要内容各是什么?
矿产开发管理主要内容包括采矿权出让及采矿权市场管理、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矿产开发监督管理、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矿产资源登记统计管理和矿产资源储量动态监督管理等。(一)采矿权出让及采矿权市场管理采矿权有偿出让方式有两种:以招标、拍卖、挂牌竞争性方式有偿出让和批准申请方式协议有偿出让。
矿产资源管理是地矿行政主管部门以矿产资源所有权管理者和国家行政管理者的身份,在矿产资源积累、储备、消耗过程中,对矿产资源质和量的监督管理,通过相关信息的分析,制定矿产资源政策,进行矿产资源规划等宏观调控措施,以保障矿产资源利用取得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资源效益和环境效益。
开采监督:内容包括开采范围、资源利用、矿山储量监督、矿山环境、依法缴费、违法开采等。
是指国土资源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公务员作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行政监督的主体,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其主要内容有:矿产资源合理利用的监督管理、矿山环境的监督管理等。 (三)矿业权管理 矿业权是探矿权与采矿权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