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企业取暖费补贴文件是什么
1、《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是内蒙古企业和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文件。内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取暖费,按每户1546元每年的标准给予补贴,由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单位安排发放。
2、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取暖费,按每户1546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由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单位安排发放。
3、包头市具体取暖补贴的发放标准如下: 发放范围。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 取暖费标准。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补贴标准每人每个取暖期从现行标准提高到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的简介
1、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和用热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3、如呼伦贝尔市的供热价格是居民单价90元-2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热是80元-2元/平方米/月。综上所述:对于内蒙古供暖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平米每个月2块5进行计算,如果是集体宿舍的话,每人就是300块钱的收取标准。
4、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5、居民住宅:30元/平方米·月,非居民50元/平方米·月。提前或延后供热标准:居民住宅:0.60元/平方米·旬;非居民0.90元/平发米·旬。
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供热管理,保障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热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供用热市场有序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勘察、设计、建设、经营、设施管理维护及相关管理活动的单位、个人,以及热用户均须遵守本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取暖费补贴标准
1、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取暖费,按每户1546元/年的标准给予补贴,由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单位安排发放。
2、发放标准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省级:每人每年1550元。厅级:每人每年1100元。处级:每人每年95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提高到200元。
3、内蒙古二连浩特市:为减轻疫情影响,降低居民取暖负担,今年二连浩特市市委、政府统筹财力进行供热补贴,对城市集中供热非公职用户供热费每户按90平方米、5元/平方米进行补贴;对苏木、社区散烧燃煤取暖居民给予每户1吨煤实物补贴;对困难户实施分期缴纳供热费补贴政策。
4、取暖费的收取标准为每建筑平方米每月2点5元,每个采暖季按四个月计算。集体宿舍收取标准为每人每采暖季300元;住户的建筑面积按经房产部门核准的房产证上的面积为准。没有房产证的住宅参照同类单元住宅面积确定。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修订)》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
年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现予公布,自2022年10月15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综上所述:对于内蒙古供暖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平米每个月2块5进行计算,如果是集体宿舍的话,每人就是300块钱的收取标准。【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九条 供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供热价格的调整,由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和程序审批。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要切实做好我市供热保障工作;进一步提高供热质量,有效降低投诉量;并落实值班值守制度,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内蒙古自治区机关事业单位取暖费发放标准
市级3200元,局级2200元,处级1700元,科级1300元,正常人员1100元。被聘为专业技术职务的,高级1700元,中级1300元,初级1100元。享受相应待遇的在职职工及离退休人员按组织人事部门确定的职级对应标准发放,同时具备以上两类条件的,可本着就高原则发放。
发放标准如下: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省级:每人每年1550元。厅级:每人每年1100元。处级:每人每年950元。科员以下:每人每年700元。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提高到600元。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提高到200元。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直属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是内蒙古企业和职工住宅取暖费补贴发放文件。内规定,享受遗属生活补助费人员的取暖费,按每户1546元每年的标准给予补贴,由发放生活补助费的单位安排发放。
法律规定,居民住宅供热价格55元/平方米每月,其中职工个人应负担部分0.32元/平方米每月,其余部分由职工夫妇双方所在单位各负担50%确定。
内蒙古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标准为3161元。具体来说,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按照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2411元确定,2010年以来增加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共计3161元。需要注意的是,由于内蒙古属于北方高寒地区,冬季时间较长且寒冷,因此取暖费补贴相对较多。
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城镇供用热管理,维护和保障供热、用热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2、如呼伦贝尔市的供热价格是居民单价90元-2元/平方米/月、非居民用热是80元-2元/平方米/月。综上所述:对于内蒙古供暖费收费标准,是按照每平米每个月2块5进行计算,如果是集体宿舍的话,每人就是300块钱的收取标准。
3、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热管理,规范供热市场秩序,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和国家、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城镇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使用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上位法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4、法律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二十七条 新建建筑实行供热计量收费;既有建筑应当通过节能改造,逐步实行供热计量收费。供热计量收费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收取。第二十八条 既有建筑未安装热计量装置的,热费应当按照房屋的建筑面积计收。
5、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镇供热管理,维护供用热双方合法权益,促进供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供热规划、设计、建设、经营和用热及其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6、供暖费11月份交,暖气费一般是在供热采暖期前三十日内交纳,具体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超过一定时间未缴纳,供热公司有权停暖气。实行供热计量收费的热用户,按照基本热价和计量热价交纳热费。以临沂为例,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城镇供热条例》第三十二条热费以预付方式交纳。